央廣網天津4月20日消息(記者夏震宇)記者從天津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為落實中央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天津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場監管委四部門聯合下發了《天津市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在天津市范圍內聯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
近期,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重問題受到社會高度關注。為著力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重等突出問題,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商總局四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要求各地迅速遏制當前突出問題,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天津結合本市實際,迅速開展了專項治理行動:
一是嚴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制定了《天津市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十不準”》,對于學科類培訓中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堅決糾正。對于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機構立即停辦整改。對于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嚴格禁止;
二是切實練好教育系統“內功”。嚴格管理好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制定了兩個“七嚴禁”:即《嚴禁中小學校有償補課和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補課的規定》和《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行為的紀律規定》,對中小學校組織有償補課和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補課,實行“零容忍”。對違規違紀的教師,在崗位聘用、評先評優、職稱評聘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
三是堅決治理無證辦學行為。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并且實際從事校外培訓的辦學機構,,不搞“一刀切”。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該停辦的責令停辦、該取締的依法予以取締。
據天津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督學聞玉東介紹,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最終目的是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外負擔。因此,決不能“一陣風”,更不能搞運動式治理。通過專項治理行動形成天津市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對諸如“課上不講、課后講”、“強化應試”、“培訓與招生掛鉤”、“非零起點教學”等現象嚴加治理,管住教師和中小學校、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最終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凈化教育培訓市場,切實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重的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同時,除了將向社會公布一個“十不準”,兩個“七嚴禁”內容外,天津市有關部門還將向社會公布市、區兩級專項治理行動舉報受理電話和電子信箱,接受群眾舉報和提供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