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4月10日消息(記者夏震宇 通訊員陶強)為確保反腐力度不減,實現與監察委懲治職務犯罪工作有序銜接,天津市檢察機關積極部署、快速行動,辦理了監察委移送的首批案件,為職務犯罪案件司法程序的銜接和適用提供了“實戰經驗”。
據了解,天津市檢察機關首批受理的職務犯罪案件共5件6人,分布在該市和平區、靜海區、北辰區等基層院;監察委采取留置措施后,檢察機關決定逮捕2件2人,取保候審3件4人;目前,2起案件已經向法院提起公訴,其中1起案件已判決。
創新辦案模式 依法快捕快訴
犯罪嫌疑人袁某利用職務便利,以他人名義冒領國家扶貧助困款近3萬元,非法占為己有。今年3月26日,天津市靜海區監察委將該案移送靜海區檢察院審查起訴,靜海區檢察院成立專案小組,創新辦案模式捕訴同步,由偵監、公訴兩部門辦案人員共同參與閱卷、分析研究案情,同時按照最新辦案程序要求,明確責任分工,全力協作配合,受理當日即對犯罪嫌疑人決定逮捕,僅用4個工作日即全面完成案件審查起訴工作。
據悉,監察體制改革啟動之初,靜海區檢察院與區監察委一同起草了《監察委調查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流程》等工作規定,暢通了辦案關鍵環節,為依法快捕快訴奠定了基礎。
加強案件會商 實現有序銜接
“你因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已被天津市北辰區檢察院決定逮捕。這里是逮捕證,請你簽字。”這是監察體制改革后,北辰區檢察院首次依法對監察委采取留置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決定逮捕。
近日,北辰區檢察院收到區監察委商請檢察機關對孫某涉嫌職務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的商請函。依據此前天津市檢察院的規定,該院選派公訴部門兩名檢察人員提前介入該案調查取證工作,根據案情為區監察委調查方向提出意見,并與區監察委就案件的強制措施適用、移送審查起訴模式和證據轉化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了一致意見。
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決定后,北辰區檢察院通知了犯罪嫌疑人家屬,并在24小時內開展了捕后訊問。通過案前會商、提前介入,使調查成果有效鞏固,保障了工作有序銜接。
堅持寬嚴相濟 采取適宜措施
對于監察委移送案件,如何保證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合適強制措施,天津市和平區檢察院進行了探索。
2012年,犯罪嫌疑人褚某和仲某合謀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挪用公款40萬元借給其親屬進行營利活動,后二人將挪用款項歸還。2016年,二人主動向單位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實,并先后上交利息及投資收益。日前,該案由和平區監察委調查終結,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向和平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經審查,和平區檢察院認為二人系主動投案具有自首情節,并已將挪用款項的本息全部歸還,社會危害性較小,決定對二人取保候審,責令二人提供保證人、出具保證書,保證犯罪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審紀律,并將取保候審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材料送交公安部門。
同時,為體現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平區檢察院決定對二人適用認罪認罰程序。在與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司法社區矯正部門進行調查評估后,提出了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日前,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建議,對二人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