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3月2日消息(記者賈立梁 通訊員王麟 李志偉)為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措施,優化土地供應流程、提高供地效率,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市國土房管局日前下發《關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全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工作進行調整,從土地供應上扎實推動高質量發展。
《通知》首先對土地公開出讓程序作出調整。調整前,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外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由各區人民政府批準土地出讓方案并經市國土房管局備案后,再實施公開出讓。《通知》下發后,備案程序由出讓前調整到出讓后,即出讓方案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即可實施公開出讓,完成出讓后由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向市國土房管局在線備案,通過優化備案程序,最大程度的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鼓勵有條件的區設立土地交易有形市場。據了解,之前除濱海新區經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了區土地交易有形市場外,其他各區的土地出讓均在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場內進行。《通知》實施后,具備組織實施土地出讓和現場競價交易場地條件的區,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在本區設立土地交易有形市場并自行負責土地有形市場管理,真正實現讓信息多跑路、讓企業少跑腿。對于暫不具備條件的區,土地出讓仍可在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場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