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2月1日消息(記者何偉奇 通訊員穗消宣)1月31日,記者從廣州市消委會獲悉,廣州市消委會根據品牌知名度、消費者口碑、銷售排名等情況,分別從不同的電商渠道選取了12個品牌的樣品,進行了產品強制性指標、性能指標、宣傳功能三個部分的測試。結果顯示,抽樣不合格率為25%,部分樣品存在試驗探棒從外殼網罩易觸及風扇葉片、銘牌參數未使用正確單位符號、接線端子缺少相關標志等問題。
本次進行比較的試驗項目涵蓋了除濕機產品在國家標準中強制考核的內容,如安全,電磁兼容等,同時也涵蓋了消費者日常購買和使用當中較為關注的內容,如能效、干衣功能等。廣州市消委會建議消費者,選擇除濕機要按需購買。一般而言,室內面積7-10平方米的房間,選擇名義除濕量為7-10升/天(最大除濕量約為14-17升/天)的除濕機;室內面積10-15平方米的房間,選擇名義除濕量為10-12升/天(最大除濕量約為20-22升/天)的除濕機;室內面積15-20平米以上的房間,選擇名義除濕量為13-17升/天(最大除濕量約為23-30升/天)的除濕機。此外,消費者盡量選擇購買帶有CCC強制認證標識的產品。在使用除濕機的干衣功能時,應盡量選擇在較小的密閉空間中使用。品牌方面,大型企業或知名度較高的品牌產品,其質量和售后服務有較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