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寧1月22日消息(記者許大為 廣西臺范凡)近日,廣西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實施《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巡查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管理約談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基金領域違法違規案件掛牌督辦辦法》三項制度,為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運行和規范社會保險基金工作人員行為打出一套組合拳。
這“三項制度”填補了廣西在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風險管理領域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后督辦的制度空白,為依法、從嚴、規范社;鸨O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據了解,這三項制度明確了廣西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巡查的主體、范圍、內容、權限及程序等內容,解決了以往因監督力量過于分散、監督工作人員少和監督工作人員能力水平限制而無法形成規模效應的問題,為避免監督同級“不敢不愿”的現象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時創新政策,分別對掛牌督辦的主體、對象、情形、督辦通知書抄送單位、解除掛牌督辦程序和對拒不按要求辦理督辦案件處理等作出規定,強調各級政府在督促、協調法定職權部門查處社會保險基金領域違法違規案件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