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昆明1月2日消息(記者 李騰飛)2017年底,國家民委發布《關于命名第五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區(單位)的決定》,命名198家單位為第五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區(單位)”。云南省9家單位獲選。
此次獲選的名單中,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縣、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縣、昭通市鎮雄縣坡頭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蘭坪縣金頂鎮大龍村大公甸小組、普洱市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團結研究所、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學、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中學、云南民族村有限責任公司、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丘北縣雙龍營鎮普者黑景區等云南省9家單位被命名為第五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區(單位)”。
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是立足我國國情,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重要舉措和有效載體。為樹立典型、激勵先進,推進新時代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經擇優推薦、嚴格評審、社會公示,國家民委決定命名第五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區(單位)”。
黨的十八大以來,云南抓住推動民族地區的持續發展和加強民族團結進步兩個著力點,不斷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不斷加強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