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12月29日消息(記者曹美麗)12月29日下午,寧波市舉行新一輪公共巨災保險合同簽約儀式。作為全國首批巨災保險試點城市之一,寧波市于2014年11月建立了公共巨災保險制度,經過三年試點,如今進入正式實施階段。
公共巨災保險實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政府承擔保費,保險機構遵循盈虧基本平衡原則。2015年,寧波市政府出資3800萬元向保險機構購買了總保額6億元的自然災害險,2016年和2017年每年保費增加到5700萬元,總保額增加到7億元。其中,6億元為自然災害險,1億元為公共安全險。
經過三年試點,公共巨災保險制度已成為寧波市運用現代金融保險手段提高應對重大災害風險能力的一個成功創新舉措,被一些國內專家學者譽為公共巨災保險的“寧波樣本”。三年間,試點已建立了廣覆蓋、低保障的保險救助體系,增強了災害救助效率和公平公正,形成了政府、基層組織與保險機構各方密切協作的救災工作網絡,提高防災減災的社會合力。
公共巨災保險實施三年來,寧波先后經歷了“燦鴻”、“杜鵑”、“莫蘭蒂”等多次臺風災害,累計向16萬多戶(次)居民家庭支付救助賠款9500多萬元。2017年,寧波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對公共巨災保險試點工作進行了績效評估,結果顯示,有83.7%的受災群眾對公共巨災保險實施效果感到滿意。
2018起,寧波市進入公共巨災保險正式實施階段,保障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保險期限為3個自然年。同時,本次保險在保障范圍和責任方面、保障期限方面、賠付標準方面、理賠出發條件方面以及理賠服務方面都做出了細致的要求,與試點相比有較大變化。
正式施行的賠付標準方面有較多改動:自然災害保險和公共安全保險的人身傷亡撫恤賠付金額為20萬元,比試點方案增加了一倍。住房倒損賠付標準,根據住房倒損情況不同分別為每戶2000元和3000元,年度累計賠付最高為3000元,分別比試點方案增加了1000元。住房進水賠付標準,增加了住房進水水位超過150公分每戶賠付3000元的標準,這是試點方案所沒有的,同時,把每戶年度累計賠付最高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公共安全保險救災安置賠付標準為每人每天150元,比試點方案增加了60元。
日前,寧波市政府下發了《關于深化巨災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寧波市今后一個時期深化巨災保險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作出整體性工作安排,并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優化完善了公共巨災保險,以推動巨災保險更加惠民、高效,更好地發揮其在災害救助、民生保障、社會治理創新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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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拓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