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杭州12月24日消息(記者李佳)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浙江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今天向浙江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
督察認為,2013年以來,浙江省深刻領會、率先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提出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之以恒推進環境保護,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一任接著一任干,大力推進生態浙江、美麗浙江建設,環境保護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浙江省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堅持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截至10月底,督察組交辦的6920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全部辦結,其中責令整改7311家,立案處罰4387家,罰款金額達2.3億元,立案偵查95件,拘留144人,約談779人,問責350人。
督察指出,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績,但一些領域和區域環境問題依然突出,與中央的殷切要求和群眾更高的期盼相比仍有差距。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壓力傳導不夠到位,工作推進不夠平衡。近年來,浙江省將“五水共治”作為現階段重點任務,狠抓部署推動,各地也出實招干實事,解決了一大批問題。但省委、省政府強調較少的一些工作,有些地方和部門抓得就不夠有力,比如在海洋生態環境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還比較多;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垃圾處理設施運行、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等方面,也存在許多薄弱環節。一些地方和部門在環保工作中存在放松要求、工作不實、監管不嚴等問題。
二是海洋生態環境損害和污染依然突出。督察發現,浙江省海洋生態保護不力,對海洋開發利用統籌不夠,違法圍填海、違規養殖、入海排污等問題比較突出,導致部分近岸海域水質持續惡化,全省2016年劣四類海水比例高達60%,杭州灣、象山港、樂清灣、三門灣4個重要海灣水質全部為劣四類。
三是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存在薄弱環節。浙江省住建廳對各市縣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指導督促不夠,截至督察時,全省“十二五”規劃項目中仍有21座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未建成投運,全省生活垃圾處理能力缺口約8000噸/日。由于能力不足,現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普遍超負荷運行,問題多發、隱患突出。督察發現,杭州天子嶺垃圾填埋場、紹興市大塢岙垃圾填埋場、紹興嵊州市六夾岙垃圾填埋場日處置垃圾量均超設計能力2倍以上;衢州徐八垅垃圾填埋場、臺州市天臺縣垃圾填埋場庫容已滿,但仍在超量填埋;溫州市在用的4個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均無法達標排放,已封場的蒼南新美洲和瑞安東山填埋場無防滲和滲濾液處理設施,污染問題突出;嘉興市垃圾處理能力嚴重不足,所轄海鹽縣至今尚未建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導致跨省非法傾倒垃圾事件多發。
督察要求,浙江省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以更高標準、更高水平打造“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浙江樣板,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要進一步夯實地方黨委、政府環保責任,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強化工業集聚區監管,認真解決好垃圾、固廢等群眾身邊的突出環境問題,消除環境隱患。要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督察中發現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督察強調,浙江省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和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浙江省委、省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