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上海12月19日消息(記者傅聞捷 韓曉余 通訊員曹彩雲)近年來,隨著交通事故呈現高發態勢,為妥善處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維護受害人及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近日,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崇明法院)專門發布《機動車交通事故民事案件審判白皮書》,重點梳理了2013-2017年以來該院受理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對策建議。
根據白皮書顯示,五年間,該院受理的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年均增長在10%以上,且呈不斷上升態勢。對比判決案件數量,調解案件比例越來越少,調解難度日益增大。上訴案件數量五年內增長了275%,年均增長在138%,遠高于同期民事案件77.9%的增長率,其中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占比為81.2%,重新鑒定成為最主要的上訴理由。隨著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等賠償標準的逐漸提高,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結案標的也呈不斷上漲趨勢,超出交強險限額的案件量呈遞增狀態。
白皮書反映,近五年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始終居高不下且逐年增加,背后的原因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非機動車違法行為多,一些非機動車駕駛員安全意識不強,對事故發生心存僥幸心理,交警部門對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查處及處罰力度較輕,也導致非機動車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導致事故的情形較為常見。二是部分道路監控設施不完善,加劇了事故責任的認定難度。三是涉案外來人口多,城農標準適用難。部分外地戶籍當事人為達到適用城鎮標準賠償的目的,利用目前流動人員管理不規范的漏洞,提供虛假的居住及工作證明,增加了案件的證據認定及城農標準適用難度。
賠償總額漸漲,交強險保障功能減弱也是一大原因。隨著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等賠償標準每年遞增,交強險對受害人損失的填補功能減弱,特別是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僅為10000元、傷殘賠償金限額僅為110000元,受害人一旦構成傷殘,則對受害人損失的補償作用不明顯。此外,鑒定機構管理不規范,鑒定意見成為最主要爭議。同時,訴訟“黃牛”的出現使得鑒定市場更加紊亂,導致鑒定意見的傷殘等級與受害人實際傷情存在較大出入,引起雙方爭議。
針對上述問題,白皮書提出了響應的建議,嚴格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消除交通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大對闖紅燈、逆向行駛、違法載人等常見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懲罰力度,做到見違必究、零容忍執法。完善道路監控設施,建立完善監控視頻存檔制度,確保法院在當事人對責任認定有爭議時可調取事發監控錄像,為認定事故責任提供有力證據。
此外,還要加強流動人口居住管理,規范村民自治組織證明權限。也要適當調整交強險責任限額,凸顯交強險保障功能。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應適時調查相關數據,并根據分析結論及時上調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充分發揮交強險的損失填補及社會保障功能。除了這些之外,規范鑒定機構管理,確保鑒定意見真實客觀。召開多方聯席會議,暢通多部門溝通渠道,都是重要的應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