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12月10日消息(記者賈立梁 通訊員謝強)天津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日前在受理一批韓國化妝品入境貨物報檢申報時,發現該批貨物20余種品類中有兩種申報的品名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總局化妝品備案憑證不符,不符合我國進口化妝品檢驗檢疫要求。該批不合格化妝品重量為280千克、貨值為45萬余元人民幣。檢驗檢疫人員已依法對不合格貨物做監督退運處理。
天津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介紹,我國對進口化妝品實施嚴格的準入制度。根據《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規定,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口化妝品的收貨人實施備案管理,國家實施衛生許可或者備案的化妝品,應當提交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的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或者備案憑證。進口化妝品在取得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之前,應當存放在檢驗檢疫機構指定或者認可的場所,未經檢驗檢疫機構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離、銷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