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12月9日消息(記者賈立梁 通訊員左婷婷)天津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日前在某公司進口的55批兒童紡織產品中,檢出20批存在標簽中未標明產品標準編號和安全技術類別的情況,遂依法判定為不合格,要求企業對標簽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上市銷售。
天津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介紹,在中國境內銷售的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需按照《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在使用說明中標明本標準的編號及符合的安全技術要求類別,嬰幼兒紡織產品應標明“嬰幼兒用品”。服裝的標簽中內容不全或者標識不正確,會影響消費者安全識別,有可能引起消費者誤用,造成安全隱患。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進口兒童紡織產品時要看清標識,兒童服裝的標簽中應該涵蓋的要素必須有商品名稱、安全技術類別等信息,并且嬰幼兒用品必須在使用說明中明確、詳盡標注“嬰幼兒用品”字樣,沒有明確標識的衣服很容易對嬰幼兒健康帶來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