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11月10日消息(記者鄭柱子 通訊員賈雪峰)“這次現場記錄申報債權是我們第一次試用執法記錄儀,我的感覺是規范、透明,這16099.57元應繳稅款的權利確認很順利就完成了”。
深圳市龍崗區國家稅務局龍崗稅務分局工作人員在執行某家具公司申報債權時,第一次試用執法記錄儀時說。
“稅務局用執法記錄儀執法,取證更加透明、高效,我們也少了份顧慮,有了爭議和糾紛,我們也有據可查。”看到稅務執法人員使用執法記錄儀執法,這家家具公司委托管理人某律師事務所的徐律師如是說。
推行佩戴稅收執法記錄儀進行執法,是深圳市龍崗區國稅局為進一步落實國家“三項制度”改革,加強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的重大舉措。目前龍崗國稅局所屬的龍崗稅務分局執法記錄儀試點工作已經開始,其他分局也在陸續推進中,預計全面配備工作將于年底完成。
“執法記錄儀集攝像、拍照、錄音功能于一體,能對執法過程進行及時、客觀、準確的數字化采集,解決認定難、取證難的問題。”龍崗稅務分局副局長莫計好介紹說。
為有效使用執法記錄儀,龍崗國稅組織人員到其他執法單位實地學習,根據自身實際,制定了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辦法,明確了使用、保管、領用、錄入、調閱等工作流程,并明確將率先在出口退稅核查、出口函調檢查、百萬位發票核查、納稅評估約談等執法中使用執法記錄儀全程記錄。
“有了這個執法記錄儀,我們能在執法檢查中第一時間收集、固定證據。對稅務執法人員和納稅人進行雙向監督,降低執法風險,提升稅收執法的嚴肅性和公信力。”龍崗稅務分局專職紀檢監察員段小霞說。
據了解,由于之前對稅收執法的監督停留在對執法人員和納稅人的事后回訪中,執法行為痕跡化缺失,追溯難度大,一旦出現爭議往往難以進行評判。全面使用執法記錄儀后,文明執法、工作作風、服務態度等方面將會有全新的提升,為黨風廉政工作深入推進提供信息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