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11月8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羊華)11月7日下午,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管理局、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三部門聯合約談廣州市長途汽車運輸公司、深圳市長途汽車客運有限公司、江門市汽運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利豐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惠州市路暢通運輸有限公司等5家運輸企業及廣州億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國脈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伊愛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平臺運營商負責人,就這些企業所屬車輛行駛記錄儀存在的問題進行了通報。據悉,三部門對行使記錄儀問題聯合召開約談會,在廣東尚屬首次。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希望大家齊心協力做好重點車輛(營運客車、危化品運輸車、重型貨車)動態監督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促進道路運輸行業健康發展。
據悉,在廣東全省交警部門前階段組織開展的重點車輛行使記錄儀專項檢查行動中,重點檢查了本省籍營運客車、重型貨車和危化品運輸車的車載行駛記錄儀安裝和使用情況,共檢查了運輸企業2338家、重點車輛13006輛,其中營運客車8510輛、危化品運輸車1328輛、重型貨車3168輛。綜合分析該次檢查情況,7日參加約談會的5家企業不按規定安裝和使用行駛記錄儀的車輛較多,如廣州市長途汽車運輸公司有不合格的營運客車99輛,深圳市長途汽車客運有限公司有不合格的營運客車120輛,惠州市路暢通運輸有限公司有不合格的貨運車49輛,廣東利豐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有不合格的危化品車94輛,江門市汽運集團有限公司有不合格的營運客車144輛。這些企業所屬車輛的主要問題包括車載行駛記錄儀通信接口損壞或不達標、記錄儀內設的車輛號牌、駕駛人、號牌類型、車架號等信息不完整、不準確等,此外,還有部分車輛根本未安裝行駛記錄儀。
通報的情況反映,專項行動的檢查結果暴露出部分運輸企業重點車輛動態安全監管工作存在四個方面的主要問題:一是運輸企業對動態監控工作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行駛記錄儀國標、省標要求不了解、不熟悉,營運車輛行駛記錄儀安裝和使用工作執行不到位。二是運輸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管理不扎實,對行駛記錄儀的安裝和使用情況監管不嚴,導致行駛記錄儀形同虛設。三是部分車輛行駛記錄儀不符合國家標準,缺乏通信接口,或者接口無法自動識別、傳輸相關數據,且個別車輛GPS天線、車速傳感器線未正確連接,導致終端信號上傳受阻,存在逃避監管的嫌疑。四是部分車輛行駛記錄儀記錄信息不完整,車牌、駕駛人、號牌類型、車架號、累計行駛里程、事故疑點、車輛類型等信息數據沒有錄入,未能充分利用行駛記錄儀對車輛行駛過程進行有效監管。
參加約談的運輸企業及平臺運營商負責人先后對企業行駛記錄儀安裝、使用不規范的問題進行了深刻剖析,并就下步整改工作做出了具體的承諾。省交通廳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勞潮惠和省安監局副調研員孫浪分別對企業規范安裝使用行駛記錄儀、做好動態監控工作提出了要求。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曾濤強調,十九大報告中提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企業是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主體,一旦發生了交通事故,企業將成為承擔法律責任的首要責任人。11月起,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將繼續組織全省交警部門開展行駛記錄儀專項檢查工作,繼續推動車輛行駛記錄儀的規范安裝與使用,通過問題導向,加大企業的整改力度。
此外,會議還透露,今年7月31日,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與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教育廳聯合出臺了《廣東省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引》。今后,凡是經營性道路運輸車輛造成人員傷亡且對事故發生負同等以上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通、安監、教育四家單位將聯手開展事故責任深度調查,對企業交通安全制度建立健全、駕駛人源頭教育、車輛運行管理、平臺動態監控等情況進行系統、全面、深入的調查,對違法違規、觸犯法律的單位和人員將嚴肅處理,從嚴查處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從嚴追究涉事生產經營單位事故責任,以嚴厲追責倒逼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