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8月31日消息(記者賈宜超 通訊員馮莉枝)為降低企業創業成本,激發社會投資活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著力打造“門檻低、審批寬、效率高”的準入環境,近日,四川省工商局發布《關于調整下放內資公司登記管轄權的公告》,從9月1日起對省工商局內資公司登記管轄權進行調整,并下放部分企業到其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管轄。
據四川省工商局注冊分局局長郭清介紹,省工商局此次大力度下放內資公司登記管轄權,有利于屬地政府統一管轄工商注冊登記和稅收征管,有利于企業就近注冊登記,方便企業就近辦理相關業務。自2016年1月1日起,原由省級稅務直屬分局征管的納稅戶,全部轉由成都市國稅局和地稅局實行屬地征管,省工商局下放登記管理權限,有利于實現企業工商注冊登記和稅收征管均由屬地政府管轄的統一,避免企業多跑路。同時,省工商局將注冊登記的企業下放至屬地工商部門登記管理,有利于充分發揮基層工商部門作用,切實加強對企業的有效監管,維護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也契合寬進嚴管的商事制度改革精神。
登記權限調整后,省工商局內資公司登記管轄權限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注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住所在成都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高新區且申請在省工商局登記注冊的公司(不含自然人投資設立的建筑類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應當由省工商局登記的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權省工商局登記的其他公司。從9月1日開始,四川省工商局按照調整后的企業登記管轄權限辦理企業設立登記,凡不屬于省工商局登記管轄權限范圍的企業,省工商局不再受理其設立登記或遷入登記。已經辦理名稱預先核準且登記機關為省工商局的,可調整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上的相應登記機關,依法由企業所在的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管理。
公告明確將原已在省工商局登記的注冊資本1億元以下(不含1億元)的內資公司以及自然人投資設立的所有建筑類內資公司(含分公司、企業集團)于2017年12月31日前下放至其住所所在地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管理,約2.5萬戶企業需要變更注冊機關,其中99.75%的企業住所在成都市中心城區。凡屬于下放范圍的內資公司,應及時到企業住所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換照登記,換領營業執照。換發營業執照工作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為方便下放企業換照業務,各地登記機關會開啟快速通道,經辦人只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和換照申請表,當場就能辦結。
據介紹,企業可根據住所地確定被下放的登記機關,除股份有限公司由企業住所地設區的市州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外,其他下放企業由企業住所地縣區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檔案移交過程中,下放企業的變更登記、注銷登記、股權出質等業務仍正常辦理。企業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登記機關確定自己的檔案是否已經完成移交。根據檔案查詢結果辦理業務,檔案還未完成移交的在省工商局辦理業務;檔案已完成移交的,則在企業住所地的公司登記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