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8月11日消息(記者何偉奇)8月11日,2017年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政策宣講會在廣州大廈召開,近300家金融及類金融機構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參會。
會上,廣州市金融局政策法規與規劃處有關負責同志宣講了《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試行)》、《2017年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目錄》,解讀了《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評定申報表》和《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申報資料匯總表》,并現場解答了機構負責人的提問。
2017年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評定工作依據《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修訂)》的相關規定和程序執行,并對照《2017年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目錄》相關標準,按 “廣州市金融領軍人才”、“廣州市金融高級管理人才”和“廣州市金融高級專業人才” 三類人才進行評定,主要面向已在我市金融或類金融機構、金融研究機構和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工作的優秀人才開展。認定對象包含現有的和引進的人才,F有的人才,是指截至今年在我市金融或類金融機構、金融研究機構、金融行業自律組織連續工作三年以上,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才。引進的人才,是指2016年度內從外地引進廣州工作并與我市金融或類金融機構、金融研究機構、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簽訂了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才;同一法人金融機構(含同一控股股東或最大股東下屬金融機構)內的人員交流任職不在此列。
《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實施兩年來,共評出金融領軍人才2名,金融高級管理人才124名,金融高級專業人才312名,總獎勵資金達47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