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沈陽7月28日消息(記者徐志強)日前,沈陽市發布了管線入廊相關管理規定。其中明確提出,如果要在已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區域相鄰位置新建、改建、擴建管線,沈陽市將不予立項審批。
據了解,規定所稱管線是指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地下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管線入廊是指在建有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市政府將規劃納入地下綜合管廊的各類管線全部入廊。目前,沈陽已建成渾南地下綜合管廊,并且南北快速干道南段、鐵西新城等也正在建設中。
規定要求,管線權屬單位作為管線入廊工程的建設主體和設施維護及日常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根據全市管廊建設任務,組織管線入廊工程規劃(計劃)編制、工程建設、設施維修和養護、應急處置等工作,并有償使用地下綜合管廊,及時向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交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同時,在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區域新建、改建、擴建的管線,須入廊敷設;既有管線要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有序遷移入廊。
對管線權屬單位在已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區域相鄰位置新建、改建、擴建管線的,發展改革部門不予立項審批,財政部門不予納入預算管理,城鄉建設部門不予安排城建計劃,規劃國土部門不予辦理規劃許可審批手續,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和道路挖掘許可審批手續,公安(交警)部門不予審定交通導改措施,市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