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拉薩6月27日消息(記者索朗達杰)記者從西藏自治區紀委獲悉,西藏自治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緊盯基層“微腐敗”,嚴肅查處了一批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近日,西藏自治區紀委通報了其中三起典型案例,分別是:
山南市洛扎縣原副縣長吉宗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問題。2012年至2016年,吉宗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攬教育工程建設和采購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先后收受財物24.3萬元。吉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拉薩市城關區甲瑪林卡社區黨支部原副書記旦增列謝侵占居民小組長工資問題。2016年,旦增列謝利用兼任社區會計的便利,將代領的27名居民小組長工資9.45萬元占為己有,全部用于個人開銷。旦增列謝被罷免城關區第十二屆人大代表資格,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解除公益性崗位合同,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阿里地區國資委統計評價科原副科長才讓德吉侵吞單位房租收入問題。2015年至2016年,才讓德吉利用擔任阿里地區國資委會計的便利,將國資委房租收入67萬余元非法占為己有并全部揮霍。才讓德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通報強調,懲治“微腐敗”是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舉措,是各級黨組織必須抓好的政治任務。全區各級黨組織要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桿,增強抓好懲治“微腐敗”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來,緊緊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全面從嚴治黨延伸到基層、夯實在基層,把壓力傳導到縣、鄉,下大力氣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增強群眾獲得感。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嚴肅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當前的重要任務,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零容忍態度一追到底,嚴肅查處。要強化責任追究,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黨委、紀委,不認真履行管理監督職責、失職瀆職的有關職能部門,要嚴肅問責。要進一步加大公開通報曝光力度,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形成有力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