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上海6月14日消息(記者周洪 通訊員富心振)五花八門的營銷潛入微信“朋友圈”,讓“朋友圈”越來越像“生意圈”。但是,這種基于口碑和信任,究竟是給了朋友優惠,還是給朋友下了“圈套”?
上海男子蔣某利用曾在旅行社工作過的經歷,在老顧客加入的微信朋友圈里,發布低價或虛假旅游信息,騙取141人錢款共90多萬元,用于賭博揮霍。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蔣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金人民幣11萬元。
現年28歲的蔣某,職業中專畢業后,于2015年10月進入滬上一家旅行社工作。期間,在做業務推銷、組織旅游行程時,認識了許多顧客,大家都互加微信好友。據蔣某交代:“我平時將一些旅游產品信息發布在微信朋友圈里,老顧客看見了有意想參加旅游的就會與我聯系。”
2016年2月,蔣某在離開旅行社開始自己單獨承接業務后,還組織過一些老顧客組團去泰國、臺灣等地旅游,更加取得了他們的信任。
然而,蔣某此時卻染上賭博的惡習,經幾次出入百家樂賭場參賭,已將自己5萬元積蓄全部輸光。為了籌錢翻本,蔣某開始鋌而走險,利用微信朋友圈不斷地發布虛假旅游信息,以吸引一些老客戶和朋友參團,用騙到的錢款再去賭博,設下了一出又一出無法收場的騙局:
2016年4月,蔣某在同行微信圈獲悉某旅游公司業務員發布一個赴法瑞意德歐洲四國8日游的特價團信息,7月9日出發,費用每人9800元,全包。于是蔣某就在微信朋友圈里轉了這則旅游信息。之后,老顧客沈某就與蔣某聯系有意參團,并陸續介紹了親戚朋友33人參加。這些人有的通過沈某將旅游費交給蔣某,有的直接轉賬到蔣某的工商銀行卡內,共收到32.34萬元。
然而,蔣某收到上述錢款和顧客的護照材料后,并沒有幫他們報名參團,而是將這些錢作為賭資去參與賭博,想把以前輸掉的個人5萬元積蓄贏回來,結果又輸掉了17萬元。此刻,蔣某已無法彌補這個虧空。于是,蔣某就騙沈某等人說:“因為簽證沒有辦下來,7月9日的的旅行團取消了,但可以推遲到9月6日出團,想要退團的除了退還9800元團費外,每人再補償500元違約金。”后來有14人退團,每人拿到了10300元。
蔣某雖一時掩蓋了詐騙的真相,但沈某等其余人還是要求蔣某補簽一份旅游合同。蔣某只能把“騙局”做下去,于是他又偽造了一份某旅游公司的旅游合同送到了沈某家中讓其余人補簽,蒙混過關。
這期間,蔣某為了翻本繼續參與賭博,結果又輸了13萬元。為了再籌錢翻本,又騙沈某等人稱旅行團人數不夠,如湊滿出團人數,歐洲四國游可低價銷售至每人7000元。結果,沈某又陸續介紹了31人參加,蔣某騙得21.7萬元。
在隨后的6、8、9月期間,蔣某索性一次又一次地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赴美國東西海岸14日游每人只需11999元、赴俄羅斯8日游每人只需5500元或5700元、赴泰國8日游每人只需3000元、赴歐洲四國加送美國東部游每人只需8500元等低價虛假旅游信息,采用偽造旅游合同,收取他人錢款,前后共有91人又受騙上當,被騙錢款共計39.84萬元。
2016年10月25日,蔣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抓獲,案發后其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蔣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141名公民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依法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蔣某雖不具有自首情節,但到案后能如實供述其罪行,并當庭自愿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據此,浦東新區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