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京5月31日消息(記者楊守華)國內首例檢察機關提起的以行政機關為被告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31日在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上海市楊浦區綠化與市容管理局等七被告接受全部訴訟請求,并全部修復受污染的生態環境。此案立案近三個月后,原告無錫市人民檢察院以全部訴訟請求均已實現為由,申請撤回起訴。法院經專家評估、充分論證和聽取群眾意見后依法裁定準許撤訴。
從無錫中院的裁定書中獲悉,此案是備受關注的“華東跨界傾倒生活垃圾刑事第一案”的延伸案件。2015年5月,上海市楊浦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將部分生活垃圾交由徐國強處置,徐國強再通過徐彪等將2000余噸生活垃圾傾倒至無錫市惠山區洛社鎮一河岸邊,造成周邊環境嚴重污染。
2016年12月,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污染環境罪判處徐國強、徐彪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和追繳違法所得。后無錫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楊浦市容局等的行為損害環境公共利益。
2017年2月,無錫市人民檢察院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要求上海市楊浦區綠化與市容管理局等七被告承擔涉案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費用、環境修復費用等合計2094649.16元。立案后,為實現對涉案生態環境修復的有效監管,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告案件受理情況,并告知上海市相關行政部門,委托專業機構對受污染環境現狀進行監測,從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專家庫中組成專家組實地查勘、論證、修訂《環境修復技術方案》并公告。
據介紹,環境修復工程完工后,法院重新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后期監測,再次組織專家論證,并邀請當地代表參加聽證。同時,上海市楊浦區委區政府、上海市楊浦區綠化與市容管理局高度重視,積極敦促相關責任人盡快履行其法律義務并配合無錫相關部門完成環境修復工作,督促相關責任人承擔涉案環境污染相關所有費用,主動交納環境修復費用2094649.16元,并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嚴防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本案受損的生態環境全部修復完畢,經過后期監測和專家論證,已達到環境修復方案所確定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