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寧5月27日消息(記者張壘 許大為)5月25日,廣西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價局、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銀監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南房〔2017〕409號,以下簡稱“《通知》”),多部門共同推出房地產市場調控舉措,以求進一步規范當地房地產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中明確,加快供地節奏,增加住宅用地特別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規模,2017年市本級(不含武鳴區)住宅用地供應量不少于4400畝,并根據市場需求進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應數量。2017年6月底前編制完成我市住宅用地供應中期(2017-2021年)規劃和三年(2017-2019年)滾動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根據實際和出讓土地的具體情況,靈活確定競價方式,包括“限房價、限地價”、“限地價、競房價”、“限房價、限地價、競產權移交房”、超過溢價率一定比例后縮短繳款期限等,防止高地價、高房價,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對存在嚴重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行為、社會影響惡劣的企業,在一定時間內禁止其參加土地招拍掛。
《通知》經廣西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定,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居民家庭在南寧市區(不含武鳴區,下同)已擁有1套住房的,再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居民家庭在南寧市區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條及以上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暫停向其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住房以南寧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查檔結果為準,住房貸款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系統記錄為準。
在《通知》印發之日前,借款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或已與商業銀行簽訂個人住房借款合同,購買二手住房已完成契稅繳納的,其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按照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