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3月29日消息(記者楊振)建筑外立面不“洗澡”,物業公司或者業主會被罰款。深圳市城管局宣布,今年將對深南大道、濱海大道等49條主干道沿線建筑外立面進行清洗。本次清洗費用由業主出,對未按要求進行清洗翻新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深圳市城管局發布的《深圳市城管局關于開展城市主要道路建筑外立面清洗工作的通知》,即日起深圳將在深圳范圍內組織開展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建筑物外立面的清洗工作。清洗范圍包括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外觀陳舊、表面骯臟殘留污漬的建筑物外立面。通知顯示,此次納入清洗的主干道有49條,包括了深南路(福田段、羅湖段)、皇崗路、香蜜湖路、紅荔路、東門路、龍崗大道、中梅路等重點路段,通知還要求絕大多數路段沿線建筑外立面的清洗工作要在6月30日前完成。
《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設施清洗翻新管理規定》第十二條明確,未聘請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建筑物,其外立面清洗翻新工作由建筑物所有權人負責;建筑物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建筑物使用權人負責。這意味著,此次大清洗將由業主或者物管買單。通知要求,外立面為玻璃幕墻或者金屬板類材質的,至少每年清洗一次;外立面為面磚幕墻、石材幕墻等其他材質的,至少每2年清洗一次;外立面噴涂涂料的,至少每2年清洗一次;涂料超過保質期的應當重新粉刷,無保質期的,至少每5年粉刷一次。
接下來,深圳市城管局監察支隊將牽頭組織主要道路等重點區域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翻新執法,并通過公告等方式,提醒主體責任人按時開展清洗翻新工作,對未按要求進行清洗翻新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