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3月9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山東省畜牧獸醫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 促進畜牧業綠色健康發展的通知》,部署八項重點工作措施,以進一步促進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提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水平,確保全省畜牧業綠色發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將其作為供給側改革的重要舉措,積極予以推進,實現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的和諧統一。“通知”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會同畜牧部門建立養殖場環保基礎信息平臺,組織編制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明確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目標、任務、重點區域,明確污染治理重點設施建設,以及廢棄物污染防治措施。積極推動將養殖場用地、配套的污染防治與綜合利用設施用地納入當地土地利用規劃,落實用地指標,按照農用地管理。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按照《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科學合理劃定禁養區,最遲于2017年2月底前完成。禁養區劃定后,各地環保、畜牧部門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參照全省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標準,逐一研究確定關閉、搬遷的養殖場區名單,依法制定關閉、搬遷方案,出臺相應的補充措施,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關閉、搬遷工作。
“通知”指出,新建、改建、擴建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符合畜牧業發展規劃、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嚴格按照養殖規模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網上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未建設污染防治或綜合利用設施、配套設施建設不合格,或未委托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不得投入生產或使用。項目建成后經驗收合格,方可正式從事畜禽養殖。各地環保部門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畜禽養殖項目環評制度執行情況排查,對存在問題項目依法進行查處。
“通知”要求,各地要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加快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進度,高標準如期完成建設任務,盡快建立健全病死畜禽處理體系運行機制,并確保體系正常運行。處理設施應優先采用化制、發酵等既能實現無害化處理,又能資源化利用的工藝技術,提高處理產物利用價值,推動實現處理產物資源化利用。各級環保部門要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納入日常執法監管范圍,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養殖場,依法嚴格處理,并及時通報畜牧部門,推動地方政府切實加大養殖污染問題突出區域整治力度。各級畜牧部門要督促引導養殖場戶開展“一控兩分三防兩配套一基本”糞污處理基礎設施標準化改造,并確保正常運行,有效預防畜禽養殖廢棄物對環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