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杭州2月14日消息(記者孫瑩 陳瑜艷)記者今天從在浙江省杭州市舉行的最高法院“向執行難全面宣戰”開放日活動上了解到,2013年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以來,全國法院共限制615萬人次購買機票、222萬人購買動車、高鐵票,聯合懲戒已顯成效。
為了應對當事人規避抗拒執行、轉移隱匿財產等執行過程中的難題,2013年,最高法院出臺相關的司法解釋進一步規范,建立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也就是“黑名單”制度,截至目前,共納入失信人673萬例。2014年初,最高法院聯合中央文明辦等八部門共同簽署了合作備忘錄,開始對失信人實施聯合懲戒。
最高法院執行局局長孟祥通介紹,聯合懲戒中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限制“老賴”出行。失信人上了黑名單以后,法院將限制其高消費,購買高鐵票。截至目前,全國法院共限制615萬人次購買機票、222萬人購買動車、高鐵票。2016年12月底,最高法院與公安部、中航信、中鐵總聯手,把當事人的身份證與其他證照一塊綁定,徹底限制其通過各類身份證照來購買機票和火車票。
為進一步擴大聯合懲戒范圍,最高院還與國家發改委等44家單位簽署了《備忘錄》,實現了對失信被執行人的多層面限制。截至目前,限制失信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及高管7.1萬人。僅中國工商銀行一家就拒絕失信人申請貸款、辦理信用卡55萬余筆,涉及資金達到69.7億元。
另外,法院也將一些特殊主體納入失信名單,比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等。其中,部分人員因失信受到開除、撤職、降級等處分,有關資格受到影響,被取消招錄、晉升或是被罷免。
聯合懲戒措施的震懾力,促使近百萬的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法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