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1月10日消息(記者桂園)記者今天從山東省政府法制辦了解到,山東省已基本完成對2012年1月1日前公布的規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全省共清理規范性文件30517件,廢止18022件,繼續有效12495件。
山東各地、各部門法制機構嚴把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關,從制定主體、權限、程序、內容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對制定主體超越法定權限,與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政策規定相抵觸,上位法或者上級規范性文件等制定依據已經廢止或者修改,違法創設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問題的,一律予以廢止或修改。在規范性文件清理中,堅持凡是不適應當前經濟社會改革發展需要的,凡是不適應政府職能轉變要求的,凡是不利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或者影響市場公平競爭如包含壟斷、地方保護、行業保護、加重企業負擔等內容的,凡是不利于簡政放權釋放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如涉及許可、收費、攤派、評比達標等項目已被取消或下放的,均納入廢止、修改范圍。如省財政廳把凡與新《預算法》規定不一致的規范性文件,全部廢止或者修改;省公安廳對以交警、消防等內設機構名義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都作廢止處理,對農轉非、暫住證管理等規范性文件,因上級相關政策變化而予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