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市民10萬元被盜刷 法院判銀行賠付9.9萬
2016-03-11 10:30: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阜康3月11日消息(記者張雷 阜康臺記者剛立強)明明人在新疆阜康,銀行卡也在身上,可是卡里的10萬元卻在福建省遭盜刷。新疆阜康市民張女士找銀行索賠無果后,一怒之下將銀行起訴到法院。
張女士2010年在阜康一家銀行申領了一張借記卡。2014年6月26日,張女士去銀行交還貸款時發現,卡里10萬多元不翼而飛。張女士立即向阜康市公安機關報案,并找銀行協商賠償有關損失,但一直沒有結果。隨后,張女士將這家銀行起訴到法院。
在法庭上雙方各執一詞。張女士認為自己和銀行之間已成立儲蓄合同關系,銀行有義務保障她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人侵害。但銀行并沒盡到相應的保障義務,給自己造成巨大經濟損失,請求法院依法支持我的訴訟請求。
銀行方面認為,張女士的損失系犯罪行為導致,但基于借記卡合同關系,愿意補償部分損失,具體的補償比例希望能與原告協商。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6月24日,張女士在銀行申領的借記卡被人盜刷,盜刷金額為10.49萬元,產生手續費54元,張女士向公安機關報案后,該案至今未偵破。
而張女士在銀行辦理借記卡,設置了交易密碼,雙方由此成立合同關系。張女士發現銀行卡在異地被盜刷當日便到該行柜臺查詢交易明細,當時帶了真卡,而刷卡交易地卻在福建。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應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侵犯。”銀行作為發卡行,負有高度保護持卡人卡內資金及用卡環境安全的義務。綜合此案損失產生的原因、雙方過錯程度等因素,法院認定張女士承擔一部分責任,而銀行承擔大部分責任。經過法院調解,最終銀行向張女士支付9.9萬元,張女士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近年來,在新疆不斷出現銀行卡異地被盜刷現象,從2013年10月至今,僅媒體公開報道的案件多達20余起,涉案金額達500多萬元。
公安機關提醒,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被盜刷后,應立即與發卡方(銀行)聯系,以最快的速度拿著卡到發卡銀行證明卡片真偽,要求對方終止交易。調出刷卡明細或者手機提示短信,迅速攜帶銀行卡去最近的派出所報案,以證明持卡人和卡都在本地。且持卡人應謹慎妥善地保管使用卡片、密碼及相關信息。不要隨意泄露個人及銀行卡的相關信息,收到相關銀行發出的短信要仔細辨認等,增強自我防范意識。
編輯:劉拓拓
關鍵詞: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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