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通報4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2016-01-12 10:01: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貴陽1月12日消息(記者孟海 周強)據貴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強警示教育,黔西南州紀委近日通報4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貞豐縣水務局黨組成員(保留正科級待遇)、縣園區辦副主任、縣水務公司總經理吳林違規領取獎金問題。2013年至2014年期間,吳林在貞豐縣水務總公司違反規定三次領取獎金共計9000.00元。其中2013年領取半年獎金2000.00元;2014年1月至6月領取獎金2000.00元;2014年領取年終獎5000.00元。2015年7月23日,中共貞豐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吳林黨內警告處分。
2、晴隆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副主任鐘將違規為單位職工報銷差旅費和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1年1月至2014年5月期間,晴隆縣交通運輸局部分職工在蓮城鎮境內違規報銷差旅費8360.00元;違規報銷住宿費和招待費33459.60元;2013年7月、9月,縣交通運輸局以清明節、五一節加班的名義違規為職工發放補貼7200.00元。2015年7月9日,中共晴隆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鐘將黨內警告處分。
3、興義市三江口鎮紅落萬村統計員史煥仙違規申報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2年3月,興義市三江口鎮在原下達指標的基礎上給紅落萬村增加20戶危房改造指標,史煥仙未經會議研究,私自利用擔任紅落萬村統計員的職務便利,用吳長云家的危房為其侄兒吳勇申請并領取了22300元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015年,史煥仙又用吳長云家同一棟危房信息為吳長云之子吳雄申請農村危房補助資金,2015年5月興義市危改辦審核批準通過,在公示信息中顯示該戶為困難戶一級,補助標準12300元。2015年8月,三江口鎮紀委給予史煥仙黨內警告處分,取消了吳雄的申報資格。
4、晴隆縣大廠鎮高嶺村黨支部書記劉遠福違規占有土地補償款問題。2014年下半年,晴隆縣大廠鎮高嶺村村民胡廷富將自己的土地借給劉遠福栽種烤煙。劉遠福通過改造,土地由原來的其他農用地變成牧草地。2015年年初,全力煤礦征用這片土地。劉遠福告知胡廷富土地征用面積為17.7畝,按其他農用地標準每畝12600元征用,補償款共計223020元。2015年1月29日,兩人簽了劉遠福付給胡廷富205000元征用補償款的“土地協議書”。而實際征用面積為24.07畝,征用標準每畝16380元,補償款共計為394266.60元。2015年2月16日,兩人進行了分配,胡廷富得205000.00元,劉遠福得189266.60元。由于劉遠福沒有將實際征用土地面積、土地的實際補償標準告訴胡廷富,劉遠福侵占胡廷富土地補償款98282.00元。2015年7月,大廠紀委給予劉遠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所侵占款98282.00元由大廠鎮紀委轉退還胡廷富。
通報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承擔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強化教育管理,管好班子、帶好隊伍、作好表率,真正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抓早抓小,使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黨員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線,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頂風違紀行為及時查處并通報曝光,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編輯:劉拓拓
關鍵詞:貴州
據貴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警示教育黨員干部,推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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