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海南公公發現孫女非親生 將兒媳趕出家門
2015-12-30 11:13: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12月30日消息(記者 朱永 通訊員 羅鳳靈)阿強和阿紅(化名)結婚21年,婚后雙方未生育子女,經協商由阿紅與他人婚外生育一女小花(化名),雙方撫養至今已10歲。公公知道孫女非親生后,將阿紅趕出家門,阿紅訴至法院請求離婚。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儋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準許阿紅與阿強離婚,小花由阿強撫養至成年。
阿強與阿紅經人介紹結婚,婚后,因雙方未生育孩子,經阿強同意,阿紅與他人生育一女小花,落戶在阿強和阿紅的家庭戶籍上,由雙方一直撫養。后來,公公得知孫女并非阿強親生,就經常罵阿紅,并將其趕出家門,造成夫妻感情破裂,此后兩人分居。
一審法院認為,阿強與阿紅婚后未生育孩子,導致雙方無法和睦相處并分居,阿紅堅決要求與阿強離婚,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依法應準予阿強和阿紅離婚。小花系經阿強許可,阿紅與他人所生,雙方均同意女孩小花由阿強撫養至成年,依法應予準許。
阿強不服一審判決,向海南二中院提起上訴,請求改判不準予雙方離婚。阿紅辯稱,阿強沒有生育能力,又不工作賺錢養家,家庭生活均由其一人承擔,即使其生病,阿強也不關心照顧,婚后生活從未感到過幸福,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一、二審法院調解中,阿紅均以無法繼續共同生活為由,堅決要求離婚。
海南二中院審理認為,一審判決準予雙方離婚,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阿強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夫妻感情破裂是離婚的法定條件。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考量。阿強和阿紅婚前經人介紹相識,婚姻基礎一般。婚后共同生活中,雙方未生育子女,經協商由阿紅與他人婚外生育子女,雙方未建立起符合法律和道德規范的應有夫妻關系。后因生育子女問題及家庭瑣事等原因引發夫妻矛盾并激化,嚴重影響了夫妻感情,雙方因此分居,無法共同生活,致使婚姻走向終結。夫妻雙方在生育子女問題上,應遵從法律和道德規范,以避免更多類似的悲劇發生。
編輯:劉拓拓
關鍵詞:海南
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位于五指山南麓,曾經是著名的瓊崖縱隊和紅色娘子軍活動的地方,但是由于山高路遠,經濟發展落后,這里現在仍然是國家扶貧重點工作縣。
2015-12-30 11:00:00
在火車上就可以飽覽東坡書院、西山嶺、清水灣美景?沒錯,今天起,只需要花費3個小時,“坐著高鐵游海南”將成為現實。
2015-12-30 07:38:00
記者從12月28日海南省公安廳召開的全省公安機關元旦春節打擊刑事犯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獲悉,全省公安機關從即日起至2016年3月,
2015-12-29 10:37:00
參與討論
我想說
央廣網官方微信
手機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