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政府出臺重大活動檔案管理辦法
2014-12-25 13:2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貴陽12月25日消息(記者孟海 郜林筱)記者近日從貴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為保障重大活動檔案的完整收集、規范整理、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陳敏爾省長2014年12月14日發布省人民政府第159號令,公布《貴州省重大活動檔案管理辦法》,將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本辦法所稱重大活動,是指黨和國家領導人在貴州省的公務活動;外國政要、國際組織負責人在貴州省的外事活動;本省主辦或者承辦的國際性、全國性重要會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辦或者承辦的重大活動;本行政區域發生的重大自然災害、突發性重大事件的處置活動;本行政區域其他具有重大影響的活動。本辦法所稱重大活動檔案,是指在重大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電子、聲像、標志性實物等不同形式、不同載體的原始記錄。
辦法規定,主辦、承辦單位在制定重大活動實施方案時,應當同時制定重大活動檔案工作方案,明確重大活動檔案管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安排重大活動檔案工作經費,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落實相關保障措施。主辦、承辦單位制定重大活動檔案工作方案,確定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及保管期限,應當事先征求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
此外,舉辦重大活動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派員參與拍照、攝像等相關工作;對應當歸檔的重大活動文字、音像材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應當歸檔的重大活動紙質文件、電子文件和音像材料等,主辦、承辦單位應按照國家規范標準進行檔案整理,并編制重大活動檔案歸檔說明;主辦、承辦單位應當對重大活動檔案進行全文數字化,做好重大活動檔案異質備份,提高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水平;保存重大活動檔案的庫房應當配備防盜、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必要設施。
辦法還對重大活動檔案的移交進行了規定,并明確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將重大活動文字、音像材料據為己有的;涂改、偽造、損毀、丟失重大活動檔案的;擅自提供、抄錄、公布、銷毀重大活動檔案的;未按照規定向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重大活動檔案或者移交不完整的。
編輯:王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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