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消委會發布雙十二網絡消費投訴分析
2014-12-19 12:17: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廣州12月19日消息(記者何偉奇 通訊員黎泳梅)廣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和市消委會昨天公布了雙十二網絡消費投訴分析報告,并發出消費警示:網購要選擇有標明實體地址和聯系人的商家,多方了解對方信息,保留好網上購買過程中的證據才能更好維權。
今年12月12日至17日,廣州12315中心和市消委會共受理網購投訴161宗,網購投訴的主要問題有四個方面:一是商家沒有兌現承諾,共計69宗,占網購投訴總量的43%,如不按時發貨,商家單方面取消訂單;承諾有贈品卻又不送;二是網購的商品難以享受應有的售后服務,共計38宗,占網購投訴總量的24%,主要體現為手機、家電等商品得不到“三包”服務;三是商品假冒偽劣,商品或服務與網站宣傳不符等,共計33宗,占網購投訴總量的21%,如商品存在破損、有異物、缺少零部件、有使用痕跡、與正品存在差異等問題;四是未落實新《消法》關于“七日無理由退貨”的規定,共計11宗,占網購投訴總量約7%,主要反映商家以網站有聲明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商品包裝不完整等理由拒絕7日內無理由退貨,商家采取設置退貨折舊費、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來應對消費者無理由退貨的要求,商家故意拖延、不予處理消費者的要求等。
廣州市工商局專業分局網絡所負責人提醒:消費者在交易前,應多方了解對方信息,不能僅看對方單方面的網上宣傳,最好能向對方公司所在地的工商部門咨詢其注冊時間、信用狀況,看是否與對方的自我宣傳相符。
廣州市工商局專業分局網絡所張錦增:“我們接到的投訴主要就是兩塊,一塊是能找到主體的,另外一塊就是找不到主體的。能找到主體的99%以上能解決,除非消費者有過度維權或者證據不足的情況;找不到主體的,我們盡量通過電話聯系,但是我們沒有辦法通過電話找到人和地方,所以對于這種網站一定要小心。”
編輯:王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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