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泗縣原縣委書記晏金星受賄一審被判14年
2014-08-21 14:22:00 來源: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合肥8月21日消息(記者梁明星)昨天(20日)下午,安徽泗縣原縣委書記晏金星受賄案在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晏金星受賄520多萬元,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和法院審理認定,晏金星自2002年2月至2012年9月,在擔任中共泗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21.8955萬元。法院審理認定的犯罪事實顯示,晏金星在泗縣任職10年,受賄時間跨度10年,次數達600余次,其中以鄉鎮、局委辦負責人年節送禮和干部調整前行賄居多。
法院審理認為,晏金星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了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秩序,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敗壞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聲譽,依法應當嚴懲,但晏金星到案后,如實供認犯罪事實,系坦白;晏金星當庭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故依法從輕處罰。
編輯:李逢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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