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臺新規 幼兒園取名禁用“雙語”
2014-07-07 10:12: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合肥7月7日消息(記者王利)日前,合肥市教育局公布了修訂后的《合肥市民辦學校名稱管理規定》,根據新規定,民辦學校在命名時禁止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際”等字樣;學前教育機構名稱中更不得使用“雙語”、“藝術”、“雙藝”、“特色”等字樣。
根據要求,新規定要求民辦學校名稱不能隨便取,必須由“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字號、組織形式”三部分內容依次組成,并可以包括教育類型的內容。在本市所轄縣(市)內設立的民辦學校,名稱中可冠“合肥”字樣,但是所在縣(市)名稱或地名不得省略。未經省教育主管部門核準,民辦學校的名稱不得冠“安徽”字樣。同時,學前教育機構名稱中不得使用“雙語”、“藝術”、“雙藝”、“特色”等字樣。
編輯:夏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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