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開始實施執行
2014-07-02 08:5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貴陽7月2日消息(記者陳屹)7月2日,《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在貴州省開始實施。這是全國首部省級生態文明建設地方性法規,法規要求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取消GDP考核。
按照《條例》規定,貴州省政府將根據相關規劃,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確定生態保護紅線區域、自然資源使用上限和環境質量安全底線,并向社會公布。
紅線區域面積明確要求占全省國土面積的30%以上,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的禁止開發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重要地質遺跡、自然遺跡、人文遺跡和1000畝以上集中連片優質耕地實行永久性保護。
對違反規定、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從事損害生態環境保護的活動,以及有其他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的,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整改、恢復原狀,對個人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據悉,貴州將建立節能評估審查、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質量提升與環境風險控制相結合的環境管理模式,并將節能減排目標任務作為對下一級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年度考核評價的內容。這個《條例》還明確要建立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禁止開發區域,實行單位第一責任人生態環境保護考核一票否決制,對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責任單位及第一責任人的績效考核,實行生態環境保護約束性指標完成情況一票否決制度和第一責任人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生態環境損害將追究單位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因盲目決策造成生態環境嚴重損害的,追究決策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編輯:夏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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