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將成立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
2014-04-09 12:09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廣州4月9日消息(記者何偉奇 通訊員穗府信)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昨天審議通過了《廣州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若干規定》,明確廣州將設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醫療糾紛進行調解。
《廣州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若干規定》共30條,主要規定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設立、運作、工作任務、現場調解、調解員選定、制定醫療責任保險方案、保險賠償(補償)依據等內容。其中明確由市司法行政部門指導設立市醫調委,并且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市醫調委受理醫療糾紛調解申請后,可由1名或者3名調解員進行調解。為方便當事人選調解員,市醫調委應當在辦公場地的顯著位置公布調解員名單,調解員有規定需要回避情形的,當事人可以要求回避或更換。
廣州市司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具備法律或者醫學專業知識才有可能成為醫調委的調解員。調解員面向社會招聘,為實現中立,調解員不屬于醫療機構,也不是機關或事業單位。醫調委將成為現有的行政、司法、仲裁之外,解決醫療糾紛的第四種途徑。
此外,《規定》中還明確,要建立醫療責任保險制度,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公立醫療機構醫療責任保險的承保機構通過政府采購程序確定。
編輯:張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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