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建筑物名稱管理導則出爐 不得隨意稱“花園”
2013-12-13 12:25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烏魯木齊12月13日消息(記者蔣雪嬌 烏魯木齊臺記者王歡)《烏魯木齊市建筑物名稱管理導則》近日出臺,今后烏魯木齊建筑物命名不能隨意用"花園""別墅"等,"花園"必須綠化率達到40%以上的居民住宅區。
《烏魯木齊市建筑物名稱管理導則》中明確規定,不得以人名、企業名稱作建筑物名稱,禁止用外國人名、地名及其諧音命名。不得使用"中國"、"中華"、"中央"、"全國"、"國家"、"國際"、"世界"等超越自治區行政區劃范圍的名稱,確需使用的,應當提供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或所屬行政區域人民政府的意見。
編輯:楊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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