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子女上私立學校將不予認定為低收入家庭
2013-11-29 16:27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西安11月29日消息(記者劉濤)記者從西安市民政局獲悉,西安市日前出臺了13條針對城市低收入家庭具體幫扶措施,市民政局已開始安排部署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盡快申請幫扶。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自認定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
據介紹,凡具有本市城鎮居民戶口的家庭,可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申請認定。按照《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暫行辦法》規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為城鎮低保標準的1.5倍,即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未央區、長安區、臨潼區、閻良區、灃東新城為720元/人·月;戶縣、周至縣、藍田縣、高陵縣為675元/人·月。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于上述標準且家庭財產條件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經其申請后,可被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自認定之日起,有效期一年,逾期需重新申請認定。城鎮低保家庭可直接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
對申請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審核后,民政部門將對符合條件的發放《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憑此證明材料,低收入家庭可享受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教育資助及廉租住房保障等多項幫扶政策。
按照《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暫行辦法》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在就業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的下崗、失業、無業人員,連續3次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縣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等單位提供就業服務的家庭;家庭中雖無從業人員,但家庭日常生活水平明顯高于城市低收入家庭標準的家庭;法定贍養、撫(扶)養義務人有贍養、撫(扶)養能力,但未履行義務或轉移、放棄個人資產的家庭。
安排子女在私立學校就讀或自費出國留學的家庭;擁有兩套以上住房(含兩套),且未采取自救措施的家庭;兩年內購置住房(因拆遷購置經濟適用房的除外)或者中高檔裝修住房的家庭;擁有汽車或消費標準較高的寵物等非必需生活消費品的家庭;家庭成員中有吸毒、賭博且不悔改的家庭,將不予認定。
編輯:劉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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