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今起實行
2013-11-09 10:24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昆明11月9日消息(記者陳鴻燕)《云南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今起實行。新規要求,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嚴禁帶入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在營業期間至少每半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
新規第八條規定,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嚴禁帶入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其他公眾聚集場所確需使用化學危險品的,應當限量使用,儲存量不得超過一天的使用量,并對使用區域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可什么是“易燃易爆物品”呢?在昆明最大的夜場集散地新聞路的昆都,受訪者沒統一答案,有的明顯屬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在有些地方依然一路綠燈。
新規并沒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出具體規定,有的場所的確禁止彩條噴罐,甚至摩斯發膠也禁止入內,但有的場所卻只限制煙花炮竹。公共娛樂場所普遍具有人員密集、流動量大、可燃裝修裝飾材料多、用電設備多功率大、電氣線路復雜等特點,加上燈光暗淡,一旦起火,很容易引起混亂,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
編輯:李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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