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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將建立建設用地動態監控和保障機制
2013-10-21 20:48 來源:中國廣播網我要評論央廣網銀川10月21日消息(記者許新霞)記者今天從相關部門獲悉,寧夏將建立建設用地“三確保一平衡”(即確保民生項目、重點項目、產業項目用地,平衡調控房地產項目)動態監控和保障機制,從而確保有限的建設用地指標優先用于重大民生項目、基礎設施項目和產業項目,并適時平衡調控房地產開發項目用地供給。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今年8月出臺的《關于建立建設用地“三確保一平衡”動態監控和用地保障機制的意見》提出,要建立規劃評估調整制度。今后,各市、縣(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原則上每兩到三年進行一次評估調整。各地要在確保本行政區域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的前提下,統籌協調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項目和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重點產業規劃用地。
要實行計劃動態調劑制度。今后,每年年初從國家下達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中,預留60%的指標用于自治區級統籌,其余40%的指標下達各地。各市、縣(區)在年度內未使用完的用地計劃指標由自治區統一收回,在全區內調劑使用。
要完善批后監管制度。今后,當年新增建設用地供地率不足50%、前兩年累積供地率不足70%的地區,按照未供應土地面積相應核減一定比例的下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供地率排名在全區后3位的縣、市(區),除民生項目、環保工程、基礎設施和重點工業項目用地外,暫停受理房地產等經營性項目和收儲土地的用地報件。對超用地定額標準供地的,核減下年度相應面積的用地計劃指標。
要健全房地產用地動態平衡機制。各市、縣(區)要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總量的70%,并落實到具體地塊。對閑置房地產用地面積超過已批準房地產用地總面積10%以上的地區,不再增加房地產新增用地計劃指標。強化閑置房地產用地日常清理,凡欠繳土地出讓價款、土地閑置、囤地炒地、土地開發規模超過實際開發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讓合同的房地產企業,經與有關部門協商,不允許該企業參與土地競買。
編輯:周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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