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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審議通過《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
2013-10-11 08:39 來源:中國廣播網我要評論央廣網重慶10月11日消息(記者劉湛)《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昨天(10日)在市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辦法》是為了進一步規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條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認定標準體系,公平公正認定保障對象,最大限度保障困難群眾利益。《辦法》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辦法》主要從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家庭消費支出四個方面,對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條件和核定辦法給予明確。根據《辦法》,最低生活保障實行按戶施保,對按戶施保的家庭成員明確為具有本市戶口且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在家庭收入核定方面,《辦法》從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凈(純)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等四個方面細化了應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同時,對政府及政府部門、有關單位給予的特殊照顧,頒發的非報酬性獎勵以及有特定用途的非生活補助資金等,明確了不應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在家庭消費支出認定方面,《辦法》規定,消費水平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編輯:劉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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