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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將出臺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
2013-09-30 15:17 來源:中國廣播網我要評論央廣網拉薩9月30日消息(記者索朗達杰)日前,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草案)》。
非物質文化遺產蘊含豐富的歷史、文學、藝術和科學價值,是歷史的記憶,民族的根脈。西藏是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大區,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制定了一系列方針政策,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目前,全區有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10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近800個,涵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包含的所有資源種類。藏戲、格薩爾被列入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76個項目入選國家級名錄,68名代表性傳承人入選國家級傳承人名錄。但是,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還面臨著一些困難。要逐步建立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長效機制,嚴格執行《非遺法》,遵循分類保護、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保障等基本經驗,正確處理好保護、保存與利用的關系,努力推動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健康持續發展。
《辦法》明確規定了各級政府應履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具體義務、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職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的政策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財政預算的范圍及用途等。
編輯:張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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