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 > 正文
湖南政府投資公共場地 10月1日起禁收費停車
2013-09-27 17:33 來源:中國廣播網我要評論央廣網9月27日消息(記者鄧文輝)今天(2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行《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通報《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于2013年6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通過,將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到2012年底,湖南省機動車保有量已達833萬輛,每年增速約20%,預計到“十二五”末將超過1000萬輛。專家測算,機動車數量與停車位的合理比例為1:1.2,但目前湖南省城鎮停車場總量嚴重不足,停車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為有效加強停車場管理,適應公眾停車需要,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共7章35條,其主要內容有:
(一)加強停車場規劃與建設
增加停車場數量,保證停車位供給,是解決停車難的首要和根本措施。《辦法》規定,規劃部門應當會同公安交警等部門依法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統籌考慮停車場的規劃與建設。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組織建設公共停車場。并按要求有關場所配建、增建停車場。同時還鼓勵開發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作為停車場使用。為了充分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效率,緩解停車場不足的矛盾,按照平戰結合的方針,鼓勵開發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作為停車場使用,城市人民政府應當予以支持。
(二)加強公共停車場管理
針對現實中一些公共停車場亂收費的問題,《辦法》規定,收費公共停車場要在出入口處標明收費標準、監督舉報電話,并按照收費標準收費,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據。禁止隨意占用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場地設置收費停車場。針對實踐中一些單位或者個人擅自占用公共綠地、廣場、公園等地方設置收費停車場,群眾反映比較強烈,《辦法》中作出了禁止性規定。
編輯:楊錦萱
猜你喜歡
央廣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