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太原7月1日消息(記者岳旭輝)結合國家“放管服”改革的最新精神,山西省6月起再次推出《山西省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行動方案》,圍繞環評、能評、施工圖審查、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企業重大關切環節,以企業為中心,以落實企業投資主體地位為目標,著力破解企業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多、耗時長、落地難等問題。
此次推出的《山西省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行動方案》提出,省級以上開發區納入年度計劃的建設用地政府統一服務事項完成率100%,承諾制方式辦理率達到100%,全省政務一張網并聯辦理、信息共享程度100%等“三個百分之百”的量化目標,確保改革任務可考核可問效。
2017年以來,山西省委、省政府在全國率先在全省域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經過兩年的實踐,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獲得國務院通報表揚。
改革前,“編報評批”耗費了企業大量的時間成本和費用成本。改革后,山西省對原有的28項報建審批事項進行了深度調整,企業自行辦理事項壓減到最多6項,縮減約80%,項目從立項到開工時間平均縮短一半以上,大大減輕了企業負擔,推動了山西“六最”營商環境的建設,有力激發了市場主體的活力。
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持續領跑全國企業投資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今年的《行動方案》與過去相比,有三方面的重大變化:一是開發區項目開工辦理取得重大突破,把企業關注度高的施工許可證核發、工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列入企業承諾事項,一般工業項目能夠實現“全承諾、無審批、拿地即可開工”。
二是關鍵改革事項取得重大突破!缎袆臃桨浮啡∠┕D審查,新增部分環評、部分能評、施工許可證核發(開發區)、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開發區)等4項企業承諾事項,這些都是企業長期關注的“痛點堵點”,改革后企業承諾即拿批復。
三是強化政府靠前服務上取得重大突破。在去年10項政府統一服務基礎上,新增區域環評、區域能評等4項,原有報建審批的14項事項,全部由部門在土地出讓前完成,企業無需自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