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青島9月11日消息(記者王偉)記者從青島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規范公共數據開放,加速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充分挖掘公共數據潛在價值,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青島市制定了《青島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該《辦法》分五章共十八條,從總則、開放利用、多元開放、監督保障及附則五部分對公共數據開放工作進行了規范。《辦法》確立了“開放為常態、不開放為例外,統籌管理、分級分類,需求導向、合規應用,安全可控、評價監督”的原則,明確了不僅包括各級行政機關,還包括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以及郵政、通信、水務、電力、燃氣、熱力、公共交通、鐵路等公共事業運營單位。職責分工方面,明晰了各級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各數據開放主體在數據開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職責,并要求數據開放主體建立專人專崗管理制度,由專人負責數據開放工作。安全管理方面,明確了各方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要求,切實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防止公共數據被非法獲取或者不當利用。
據介紹,下一步,青島將加強組織協調,制定和細化各項制度規范,出臺公共數據分級分類指南,加強公共數據開放精細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可持續的公共數據開放長效機制,加強與社會需求銜接,擴大公共數據開放范圍,優先開放與民生緊密相關、社會迫切需要、行業增值潛力顯著和產業戰略意義重大的高價值公共數據;強化技術支撐,建立完善公共數據服務平臺,提升公共數據質量,構建公共數據開放應用生態,推動《辦法》落地實施。
青島市自2013年起就啟動了公共數據開放工作的研究,2015年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公共數據開放網站,供社會各界下載和使用公共數據。截至目前,已開放了3000個數據集,約2000余萬條數據,有力推動了數據開放和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