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28日消息(記者 高藝寧)28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全面綜合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通報2017年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鄭新儉介紹,2017年前11個月,共批準逮捕強奸、猥褻、拐賣、故意傷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4萬人。
“2017年,檢察機關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打擊更加準確、有力。” 鄭新儉表示,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打擊力度首先體現在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從嚴從快批準逮捕。2017年前11個月,共批準逮捕強奸、猥褻、拐賣、故意傷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4萬人,起訴4.24萬人。對于提請公訴的案件,檢察機關依法從嚴提出量刑建議,對于利用職業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還建議判處禁止被告人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職業,加大指控犯罪力度。
同時,突出打擊多發犯罪。據鄭新儉介紹,今年以來,最高檢掛牌督辦10起重大拐賣兒童案件,要求對此類犯罪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下發《關于依法懲治侵害幼兒園兒童犯罪全面維護兒童權益的通知》,要求各地檢察機關嚴厲懲治侵害兒童犯罪,最大限度維護兒童權益,積極促進校園安全建設。湖北、山東等地還開展打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擊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犯罪等專項打擊活動。
對于侵害未成年人重大犯罪案件,依法妥善辦理。鄭新儉特別提出,河南尉氏組織未成年人賣淫案等重大敏感案件發生后,檢察機關第一時間介入偵查活動引導偵查取證,依法及時對犯罪嫌疑人逮捕、起訴。
“此外,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打擊還體現在強化訴訟監督,維護司法公正。” 鄭新儉舉例,最高檢以適用法律錯誤、量刑畸輕對秦某涉嫌強奸、猥褻兒童案提出抗訴。浙江、湖北、吉林、青海、貴州等地檢察機關也監督糾正、抗訴了一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判決確有錯誤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確保犯罪分子受到應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