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三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全面啟動,7個督察組分別對7個省(市)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督察工作。其中,督察組在云南發現,西雙版納的一個村子在天然林下種植咖啡的過程中,蠶食了15.9畝天然林。更有甚者,為了提高咖啡產量,當地采取圍剝樹皮等隱蔽性手段,造成林木死亡。另一個地方則在過去幾年里以采伐更新的名義,大面積砍伐山地橡膠林等林木,繼而違規大量種植香蕉、菠蘿,至今仍有6362畝未恢復為橡膠林。
云南山深林密,森林資源、生物資源尤其豐富,這是當地得天獨厚的優勢和寶藏,也是農業生產和旅游業發展的重要基礎。發展林下經濟,是指在不破壞地表植被、不影響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山區珍貴的土地空間,在森林中種植藥材、菌草、林菜等作物,養殖林畜、林禽、林蜂,或者打造森林康養、生態旅游項目,將生態資源轉化為經濟社會價值,從而幫助當地百姓增收致富。這是我國法規所允許和鼓勵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對發展林下經濟提出了明確的原則性要求,那就是必須堅持生態優先、規模適度、管理規范、綠色發展。也就是說,在森林中種什么、養什么,搞多大、怎么搞,都必須規劃好,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絕不能破壞生態環境。
然而,西雙版納的這些地方卻本末倒置,為了提高咖啡等經濟作物的產量,不惜傷害原有的天然林,說白了是為了經濟效益而放棄了生態效益。這種發展方式違背了自然規律、法律法規,脫離了發展林下經濟的初衷,是不可持續的。如今,督察組已經發現并通報相關問題。對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來說,當務之急是盡快恢復受損的林木,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和監管部門的責任,特別是對那些遲遲不開展修復工作的單位和人員,要采取更嚴厲的懲處措施。林下經濟,有“林”才有“下”;沒有了“林”,何談“林下”!(央廣網評論員 陳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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