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在四川成都崇州某小區,一對母女遭到體型碩大的羅威納犬攻擊、撕咬。目前,受到傷害的2歲女童仍在當地醫院重癥監護室接受治療,令人牽掛、擔憂。然而,狗的主人至今未找到,不免令人感到憤怒。當地公安機關表示,正展開調查處置工作。
就此案來說,這只惡狗恐怕不是突然空降到該小區的,物業公司或鄰居中必有人清楚是誰家的。但小區的沉默實在令人費解。我們希望物業公司或鄰居能夠勇敢地指認不負責的養狗人,希望警方盡快找到養狗人,讓其負起法律責任。
惡犬傷人并非新聞,但在居民小區內發生如此惡劣的傷人事件,并不多見。人們除了關注事件進展、對養狗人的追責、對受害者的賠償外,還特別關心兩個問題:為何狗傷人事件一再發生?如何有效防止類似事件重演?
狗傷人,作惡是狗,失責是養狗人。要杜絕狗傷人,關鍵要盯住養狗人。在這方面,我國民法典、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各地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已經作出了明確規定。譬如,養狗須登記辦證、為狗接種疫苗,遛狗須牽繩。這既可以防止犬只傷人,又能防止犬類疫病傳播。但在現實中,一些養狗人既不給狗辦證,也不定期給狗接種疫苗,帶狗出門更是不佩戴犬牌、不系犬繩。面對路人的善意提醒,一些養狗人還不屑一顧,有的甚至惡語相向。即使路人向有關部門投訴、報警,往往也得不到有效反饋。
要真正治理不文明養狗行為,有關部門必須加強執法力度,真正做到違法必究。按法律規定,動物防疫監管部門負責犬類預防接種、登記工作;公安機關負責查處違法養犬,收容處置流浪犬、狂犬、傷人犬;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查處不系狗繩等行為。每個部門都負責、盡責,才能有效防范惡犬傷人事件發生。
同時,有必要進一步完善文明養犬的法規。從領養登記到疫苗接種,再到遛狗系繩等,每一個環節都需要更詳細明確養狗人的責任,并提高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才能最大程度約束養狗人,防止惡犬傷人。比如,如何更有針對性懲處棄養行為?有些養狗人始亂終棄,犬只咬傷了人,如何處理?外來犬只進入小區傷人,物業公司該承擔哪些責任?
發現問題,直面問題,解決問題。嚴肅立法立規設計,精心構筑防線,加大執法力度,這是規范城市養狗的應有之義,也是規范養狗人必須遵守的道義、責任。(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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