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面試都過了,性格測試卻沒通過”“測評結果顯示我憂慮指數高,不適合這份工作”……7月,正值招聘季,在一些求職論壇中,不少人分享出自己因性格測試沒通過而求職失敗的經歷。MBTI人格測試,霍蘭德職業興趣、性格顏色測試……在這個招聘求職季,有關性格測試的話題又沖上熱搜。

能力再好,一路過五關斬六將,最終卻“敗”在了“性格不合”,怎能不令求職者“扼腕”!企業用人本該任人唯賢,若只是簡簡單單一句“性格與應聘職位不符”,就將求職者擋在就業門檻外,這實在令人難以接受。況且,這種以性格測試定招錄的做法,既不科學也不公平。

近年來,有“就業歧視”之嫌的各類任性招聘屢見不鮮。諸如,求職須告知父母興趣愛好、親戚工作單位、感情經歷、星座偏好;招聘行政專員時有精確的身材要求;明確告知“進過方艙的不要、‘陽’過的不要”……這種種奇葩招聘條件,隨意用與工作沒有關聯的抽象標準對求職者進行考察,都與我們社會倡導的公平、公正背道而馳。

此類招聘方式不僅涉嫌“就業歧視”,也容易造成人才浪費,使得企業與真正的人才失之交臂。我國勞動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就在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也強調要保障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

就業是民生之本,絕不能任由花樣“就業歧視”破壞平等就業環境。企業應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以科學、有效的招聘方式為各類人才創造良好就業環境。相關部門也應及時跟進,在涉及有關勞動就業的執法監督中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少一些任性,多一些真誠,讓企業與求職者真正實現雙贏。(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胡輝

編輯:高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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