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家住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黃土坑街道的李先生5月21日稱,自己因未關注四平市核酸檢測通知,錯過19日的核酸檢測,雖已在20日主動補測,但仍被要求補繳前24輪核酸檢測費用,若不補繳則面臨罰款、被拘留等處罰。對此,李先生所在社區工作人員回復稱,四平市確有無故不參加核酸檢測需補繳歷次檢測費用的規定,且李先生是主動退出社區群,其認為“解封了無需測核酸”,是“態度問題”,不屬于正當理由,因此被要求補繳歷次核酸檢測費用。

吉林省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此前曾發布通告稱,無故未參加核酸檢測人員,要收回歷次核酸檢測費用并由公安部門進行訓誡、對不配合補繳歷次檢測費用或兩次以上未參加核酸檢測的,除補繳歷次檢測費用外,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處罰款500元,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在媒體上進行公開曝光。

核酸檢測是非常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廣大市民無疑應積極參與,做到應檢盡檢。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統一組織的核酸檢測,妨礙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相關部門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只是,既有法可依,四平市又何必在法規之外再“加碼”?執法者的權力是國家賦予的,而國家權力歸根結底又是人民利益的體現。當前,四平市已對470人收回核酸檢測費用,“加碼”處罰帶來的“收益”并不小。正如網友所疑慮的,“誰給你們收費的權力”?社區是否有強制居民補繳核酸檢測費用的權力?補繳費用去向何處?社區收了錢又為何不出示收據?顯然,一個個問號還有待拉直。

核酸檢測過程中,檢測人員和志愿者有諸多不易。作為居民理應服從抗疫大局,自覺遵守防疫規定,落實好相關措施。但是,也應看到,居民會有無心之失,也可能存在“解封后不必再測核酸”的誤解,對此,相關部門是不是可以更智慧地采取一些更有效、更易于接受的辦法來引導,而不能“一罰了之”。

防疫要“硬核”,但不能“硬來”。防疫政策不能層層加碼。疫情之下,地方和基層防疫政策應當嚴格,但更要“嚴”之有理、“嚴”之有度,不能因為怕麻煩、急于落實,就一味強硬而失去了應有的溫情。要知道,層層加碼、走極端,只會寒了人心,好心也未必能辦好事。(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胡輝)

編輯: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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