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3月23日消息(記者方婧)為幫助旅游企業渡過難關,促進旅游經濟全面復蘇和高質量發展,海南省于3月22日推出《海南省旅游業疫后重振計劃——振興旅游業三十條行動措施(2020—2021年)》(以下簡稱《計劃》)。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副廳長劉成介紹說,《計劃》適用期限是今明兩年,共有三十條內容,主要分為六個層面,分別為加大財稅金融扶持力度,提振市場信心;促進旅游項目落地,打造核心吸引物;加大推廣營銷力度,刺激旅游消費;深入推進“旅游+”,促進產業高度融合;提升旅游國際化水平,蓄勢發展入境游;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提升旅游服務質量。
劉成強調,該《計劃》適用于在海南注冊的旅行社、旅游景區、酒店民宿、旅游商品、郵輪游艇、高爾夫旅游、椰級鄉村旅游點等七類旅游企業。
在財政扶持方面,海南省每年將從省政府重點產業發展資金中安排不少于1.5億元用于旅游企業的貸款貼息、股權投資、上市獎勵、保險費補貼、入境旅游獎勵、創優評級獎勵等直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