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全省各市防汛抗旱責任人、大江大河重要堤段防汛責任人、大型水庫和防洪重點中型水庫防汛責任人、重點防洪城市防汛責任人等名單,旨在壓實責任,全面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確保防洪和供水安全。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因而各地防洪抗旱行政責任人一般由當地政府主官承擔,同時還對應配備技術責任人、防汛搶險責任人、抗旱應急責任人,組成分工明確的防汛抗旱團隊。而部分大江大河、大型水庫的防汛行政責任人,甚至需要省領導直接擔綱。

省防指提出要求,各級各類防汛抗旱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及時上崗到位,督促落實各項防汛抗旱措施,組織做好抗洪搶險和抗旱救災工作。各地要結合實際,逐級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抗旱責任制,并根據管理權限逐級向社會通報,接受社會監督。要嚴肅防汛抗旱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造成嚴重損失的防汛抗旱責任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編輯: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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