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教師法修訂調研座談會在北京師范大學召開。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專家學者、一線教師、教育部相關司局代表,共30余人參加了會議。重點圍繞教師法修訂的目標指向、重點內容、路線計劃等關鍵工作進行了充分研討,探討了問題,分享了觀點,凝聚了共識,提出了建議,為下一步推進教師法修訂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于1993年修訂,自1994年起施行,迄今已25年,2009年曾有一次修正。會議認為,教師法頒布25年來對于推動我國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但是,25年間我國教育發展的形勢和教師隊伍的狀況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都對教師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師法的部分內容已經不能適應教育改革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修訂教師法迫在眉睫、勢在必行、極其重要,必須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充分論證、加快推進。
會議強調,教師法修訂要明確根本遵循,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尤其是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論述,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教師法修訂要堅持問題導向,通過深入系統的調研,切實摸清制約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最深層的、最要害的、最突出的問題,明確工作重點,突出優先目標,做到定向發力。教師法修訂要注重經驗升華,將近年來國家和地方在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及推進教師工作改革中取得的成熟經驗、經過實踐檢驗的做法,上升為法律條文。
教師法修訂要體現分類施策,針對中小學、幼兒園、職業院校、高等學校,公辦學校、民辦學校等不同類別的教師隊伍,提出有針對性的內容,體現精準治理。教師法修訂既要立足當前,解決突出難題,滿足教師隊伍建設需要;也要立足長遠,明確導向,為未來的改革留下空間。
會議認為本次教師法修訂的重點內容應包括如下幾個方面:一是明方向,體現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二是準定位,明確新時代教師職業定位。三是確權利,進一步明確教師在教書育人、提高進修、參與管理、修養休假等方面的權利。四是提門檻,完善教師資格制度,提高教師職業入職學歷和能力標準。五是促發展,完善教師職前培養和在職進修的支持服務體系,支持教師終身學習。六是促改革,理順教師管理體制機制,實現事權人權財權的統一。七是搭階梯,改革完善教師職級晉升體系,暢通教師職業發展通道,激發教師工作動力。八是保待遇,完善教師工作待遇保障機制,確保教師熱心從教、安心從教。九是授榮譽,完善教師國家榮譽表彰體系,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風尚。十是強保障,把教師工作置于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支持戰略領域,優先謀劃教師工作,優先保障教師工作投入,優先滿足教師隊伍建設需要。(記者 吳雨航)